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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先锋示范岗----宋艳香

编辑:王栋     来源:智慧党建     审核人:王栋 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6-03-13     浏览量: 327 0 0

人事处科员宋艳香

2024年,我校人事处党员宋艳香同志荣获“党员先锋示范岗”称号。该同志自2005年入党以来,扎根高校从事人事工作,用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。

身为人事处一员,宋艳香同志将政治学习置于首位,积极参与主题教育,紧密融合党的方针与人事工作,秉持“三个一切”理念,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。

2021年,宋艳香同志敏锐捕捉国家稳岗补贴政策机遇,主动对接人社部门,牵头完成政策解读与材料申报,为学校争取到累计156万元的稳岗补贴,全部用于教职工社保缴纳,为稳定教职工队伍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
作为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员,该同志优化考勤、岗位调动、离职办理等流程,推动新系统线上审批,实现“教职工少跑腿、数据多跑路”。她一对一指导教职工补充系统信息,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数据支撑。

在处理教职工劳动纠纷时,该同志秉持公平公正原则,通过耐心沟通、政策宣讲和法律指导,做到小问题早解决、大问题早汇报,将不稳定因素遏制在萌芽状态,维护了教职工与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
面对教职工关心的社保问题,该同志主动联系长安区养老经办中心到校宣讲政策,设立咨询台、发放宣传册,为教职工详细解读社保政策。她联系社保卡发卡银行提供上门服务,合理安排领取时间,为全校教职工发放社保卡。对于到龄人员的社保退休手续办理,该同志积极与人社局沟通,解决档案材料缺失问题,保障退休人员切身利益。

作为人事工作者,宋艳香同志严守纪律底线,坚持原则、不徇私情,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,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以清正廉洁的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信任。

该同志在平凡岗位上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党员的先进性,为高校人事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温暖,是当之无愧的“党员先锋示范岗”。